无所畏惧的诗句范文汇总三篇

2024-03-16 │ 爱诗

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绝该继承和发扬.孝亲敬老美德更是精髓,更应该继续发扬光大,这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是良心的要求。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无所畏惧的诗句范文汇总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一】无所畏惧的诗句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初心易得,始终难守。回顾邓中夏的一生,他的初心更是经历了义与利、苦与乐、生与死的巨大考验。

  首先是革命大义与个人利益冲突的考验。1920年7月,邓中夏从北大毕业。他的父亲邓典谟在北洋政府铨叙局任职,托人在农商部为邓中夏找到了一个待遇优厚的职位。父亲高兴地把农商部的“委任状”拿给邓中夏,却被邓中夏退了回去。邓典谟问儿子为何要把“委任状”退回时,邓中夏说:“我不做官,现在社会如此腐败。当官的人,都是对老百姓敲骨吸髓的。当这样的官有什么意义呢?”在普通人看来,邓中夏白白浪费了大好的机会,有点自毁前程。但这实际上是邓中夏不忘初心的表现。邓中夏充满了革命的豪情,在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后,曾赋诗“禽猕歼除之,我行适我素”。

  其次是革命征途中苦与乐的考验。1931年1月,邓中夏被错误地撤去党内外职务,到上海接受调查。到上海后,邓中夏没有被分配任何工作,也没有经济援助,吃饭都成了问题。1932年2月中旬,他被安排到中共沪西区委宣传部做一些写传单、刻钢板的杂务。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有人为他鸣不平,邓中夏回答:“共产党员嘛,哪里需要就到哪里去。”后来,邓中夏以自己为例,耐心开导一些同志:“我们这样的人做事,不能选择哪儿干得痛快,重要的是看对革命是否需要。最危险、最危难、别人都不喜欢的岗位,经得起考验的老同志,应当义不容辞地站上去。”

  最后是死亡的终极考验。1933年5月15日晚上,因叛徒出卖,邓中夏在上海法租界被捕。面对敌人的招降和种种酷刑,他如同钢铁战士,始终没有屈服。但是,他知道自己目标大,不可能出去了。于是,对难友说:“请告诉同志们,我邓中夏化成灰也还是共产党员。”在临终遗言中,邓中夏还鼓励难友们坚持斗争,说:“共产党人被捕后要有骨气,要坚强,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失去气节。一个人不怕短命而死,只怕死得不是时候、不是地方。中国人很重视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为了个人升官发财而活,那样苟且偷生的活,也可以叫作虽生犹死,真比鸿毛还轻。一个人能为了最大多数中国民众的利益,为了勤劳大众的利益而死,这是虽死犹生,比泰山还重。人只有一生一死,要死得有意义,死得有价值。”这正是他最初树立的革命理想。1933年9月21日凌晨,邓中夏英勇就义。

【篇二】无所畏惧的诗句

  在法学院学习的时候,康德的这番话最令我心动。“Twothingsfillthemindwithevernewandincreasingadmirationandawe,themoreoftenandsteadilywereflectuponthem:thestarryheavensabovemeandthemorallawwithinme.”(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

  可是社会迅猛发展的今天,人类似乎已经无所畏惧,尤其不少官员,不仅做事无所为,而且处世无所畏,出事更是无所谓。比如这几日网上维持高温的因村民用自己杯子喝水而对其拘留的“杯具乡长”,因女童擦挂车辆而大打出手的“非检察官”,因拆迁发生矛盾辱骂老太的“骂人”镇长。

  是什么令我们的官员无所畏惧?

  目无法纪,践踏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平等权是一项最基本的权利,并无条款规定官员权利高于一切。《公务员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九项义务中,第一项规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第三项规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第七项规定“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平等是最基本的人权。“人人生而平等”不仅仅是中外多少仁人志士追求的目标,更是理性治国的方向。可叹的是,不少基层官员仍然不惧怕法律的尊严,从言语到行动,动辄站到群众的对立面。

  道德失范,缺乏监管。每一个社会都有自己的公序良俗,每一行职业都有自己的道德规范,身为公务人员,理应有更高的道德要求。遗憾的是,本应是人民利益代表的公务员、本应是优中选优的精英层面人物,却会做出一些连普通百姓都“望尘莫及”的缺德事件。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任用原则,应当也必须要把这些道德缺失的官员排除在队伍之外。

  缺少温情,忘民鱼水。不久前,温总理一句让人民群众更有尊严的表述,深深打动了民众的心。言为心声。泱泱大国的总理尚且如此亲民、爱民,为什么一些在基层和群众联系最紧密的官员,反而不能够满腔热情、饱含激情、富有温情地和群众打交道?鱼水之情,水养育了鱼,鱼离不开水啊!那个来自检察院的女子,看年龄应该孩子也上中学了吧?一样为人妻、为人母,如果是你的孩子因为顽皮遭遇别人当街扇耳光,你会有怎样的感受呢?“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先贤之语,历久弥新。为什么不能放下架子,还原自己的赤子之心?

  有些为官者,怕上级、畏权势、媚富贵,唯独不怕违反民意,不惧失去民心。那么对于这些无视民意,在情、理、法方面都无所畏惧的官员,建议切实加大法纪处分力度,违反法律规定的,必须严格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反纪律要求的,必须予以党纪政纪处分。严惩不贷,方能以儆效尤。

  头顶的星空依然璀璨,希望我们的官员能够更多地审视自己的内心,审慎言行,带着一颗唯恐为人民服务不到位的敬畏之心,加强自我约束,真正成为群众贴心人。

【篇三】无所畏惧的诗句

  所谓“官有所畏”,说白了就是为官要有一个“怕”字,“怕”是人们常有的一种心理,人生在世,多多少少离不开这个“怕”字。当官的自然是也有“怕”的时候,这便是人们常说的“官有所畏”。

  “官有所畏”,实际上是一种忧患意识。越是仕途顺利踌躇满志,越要管好自己注重名节;越是权高位重条件优越,越要警钟长鸣抵制诱惑。因为大凡一个“畏”字,原因无非是欲有所得,恐有所失。在这个意义上,“官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怕失去位子,捞不到票子,得不到享受;一种是怕辜负党的重托,怕有负人民群众的期望。这其中的是非曲直、善恶美丑,不言而喻。

  其实,“官有所畏”古已有之,连风流千载的“唐宗宋祖”也有惧怕的时候。据史记载,唐太宗喜爱鹞鹰,一日正在宫外把玩,却遇到谏议大夫魏征,惊慌之余,忙将鹞鹰藏于袖中,结果此鸟因窒息而死,面对谏官,虽眼见爱鸟死去,太宗却也是敢怒不敢言。这是基于这样一种理念:“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弃而不用,诚可畏也。”

  在今天看来,“官有所畏”是一种勤政意识。法律上有渎职罪,就是当官不尽职尽责,或是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就会受到法律追究,弄不好连吃饭的“行头”也保不住。明白了这一点就得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否对得起党和人民,是否给群众办了好事,是否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就得时刻反省自己,是否牢记宗旨,勤政为民,是否做了有害于人民的坏事,是否能够知错即改,及时洗刷自己身上的污点,这实际上是一种从灵魂深处迸发出来的内在动力和自我鞭策。

  “官有所畏,业有所成”,才是真正“官畏”的应有之义,为官者有所怕,才能兢兢业业;有所惧,方可勤勤恳恳。有了临深渊、履薄冰的心态,官员们就不敢为政不勤、敷衍塞责;就不敢狂吃乱食,腐化糜烂;就不敢结党营私,任人唯亲。正因为有了那些被查处的官员为前车之鉴,其他绝大多数干部才变得更谨慎、更勤勉、更清廉。

  同样,“官有所畏”也是一种自律意识,不管是谁,从一般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毫不例外都经过认真的选拔和严格的考验,同时也有自己辛勤的汗水和卓越的贡献,来之的确不易,其间甘苦一言难尽,倘若不懂得珍惜而忘乎所以,不牢记宗旨而为所欲为,犯错误摔跟头是必然的,成功的峰巅和失落的低谷并不遥远。登攀往往十分艰难,而跌落仅仅是一瞬间的事。近年来的落马贪官,不都是不知自律而造成的吗?

无所畏惧的诗句范文汇总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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