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诗歌朗诵稿(合集9篇)
朗诵,指大声朗读。就是把文字作品转化为有声语言的创作活动。朗,即声音的响亮有力;诵,即背诵。朗诵,就是用响亮有力的声音,结合各种语言手段来完善地表达作品思想感情的一种语言艺术。 朗诵是口语交际的一种重要形式。朗诵不仅可以提高阅读能力,增强艺术。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弘扬法治精神诗歌朗诵稿(合集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弘扬法治精神诗歌朗诵稿
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第三个全国“宪法宣传周”,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连日来,全国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党全国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从召开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到修改完善宪法;从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到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从设立国家宪法日,到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
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更加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必须更加坚决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宪法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严格遵守者、自觉运用者、坚定捍卫者,我们就一定能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
【篇2】弘扬法治精神诗歌朗诵稿
10月中下旬,新疆艺术剧院剧场举办的“去极端化”戏剧周活动引起强烈反响,《被净化的心灵》《载歌载舞庆婚礼》等多台歌舞剧目用群众的语言讲述群众身边的故事,以“接地气”的风格帮助群众远离宗教极端思想。
在自治区党委创造性提出的“五把钥匙”重大理念指引下,新疆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三管齐下”,信教群众法治意识大力提升,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免疫力明显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党委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基本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加强法治建设,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新疆依法严打暴恐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大旗在新疆大地高高飘扬。
2014年5月,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在新疆主战场吹响号角,新疆各族各界主动发声亮剑,向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思想宣战。各地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揭批暴恐罪行,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谬论,形成压倒性的社会正能量。
在反恐人民战争中,绝大多数暴恐活动被消灭在预谋阶段,而人民群众也成为生力军,万人围捕暴恐分子的壮举在多地唱响了捍卫法律尊严与和谐稳定的最强音。
在新疆,法治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社会大局稳定可控。坚持依法治疆,最大限度地团结争取了绝大多数各族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打击了极少数敌人,以坚不可摧的法治信念与践行强力推进长治久安。
科学立法护航长治久安
2015年1月1日,《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正式实施,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新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有了更强有力的立法保障。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24日发表的《新疆各民族平等团结发展的历史见证》白皮书指出,新疆独具特色的地方立法体系基本形成,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和实施,为维护各族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自治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近年来,新疆结合维护稳定需要,加强民族宗教等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增强法规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依法打击分裂破坏活动,维护民族团结,是新疆地方立法的一个重要方面。按照“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的要求,新疆制定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修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规,其中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民族团结方面的法规。
为保证义务教育的有效实施和提高全区各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自治区实施办法》修订时,规定将双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并首次推行学前双语教育;为科学保护传承新疆各民族传统文化,《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建筑保护条例》等相继制定或修订。
从突出加快发展到维护和谐稳定,从保障民生改善到加强文化教育科技,新疆每一项立法都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谋划和组织,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公平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从今年5月1日至今,全疆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通过登记立案新收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执行和国家赔偿等案件135076件,同比上升33.4%,杜绝了限制立案现象。
随着新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依法治疆进程的加快,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量呈现大幅上升态势。全区法院系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障民生,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治社会标志之一。
2014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探索第三方参与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全区全年诉前调解12232件,调解成功8303件。
新疆法院系统大力推进司法公正,积极促进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和诉中;推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应用,切实解决“执行难”;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机制;探索具有新疆特色的司法便民措施,推行巡回审判、法官便民服务站、社区法官、住村法官工作机制;开展立案信息化建设,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等方便了各族群众诉讼。
今年以来,新疆各地州市人民法院系统新聘了28名特约监督员,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
今年8月,新疆进一步加快普通护照管理改革,依法全面实施统一的普通护照签发管理政策,规范和简化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满足各族群众正常合法出入境需求。
新疆正在打造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的”省区之一。2013年开始,新疆全面启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5年底有望实现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压减35%以上。
如今,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感受是,无论个人或企业到行政机关办事,行政审批简化了,服务效率和质量提高了,工作人员态度和蔼可亲了。
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作用。自治区人民政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依法行政考核、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201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新的《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及《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规定》,进一步规范文件制定程序,使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制发的“红头文件”越来越“有章可循”。
近年来,新疆不断清理地方法规,完善改进政府立法,各级政府还普遍制定了政府工作规章制度,有些地区还建立了重大决策事项的社会公示、听证和决策跟踪评估、责任追究等措施,形成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机制。
法治思维促进社会治理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农牧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科教育有了法治内容,流动人口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宗教人士更加知晓法律法规……今年8月,自治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圆满结束。
全区五级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初步建成,50多万无户籍人员落户问题得以解决,4000多名内地流浪的新疆籍儿童得到解救,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法治理念渗透到新疆社会管理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治理能力大大提升。
随着全体公民法治意识的不断强化,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以法治方式定纷止争,断事评案,竭尽全力把解决各种利益矛盾纳入法治的框架内,也是维护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切实保障。
新疆积极探索人民调解物业纠纷的工作机制,将大量矛盾化解在群众身边,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此外,新疆还不断探索劳动争议、消费、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形成用专业与法治相结合的方法化解各种民生类、发展类矛盾的新格局。
【篇3】弘扬法治精神诗歌朗诵稿
法者,治之端也。
今天,是2014年以来的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设立国家宪法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实施宪法提到了全新的高度。
刚刚结束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思想的灯塔,照亮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航程。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其中着重强调,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必须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为准绳,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人民法院良好的政治生态;要立足司法职能,忠诚履职担当,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中去。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必须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司法为民宗旨贯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要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按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的总体要求,加快区块链技术等前沿科技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为公平正义加速,助力司法高效便民;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必须坚持宪法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不动摇。人民法院是宪法规定的国家司法机关,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各级人民法院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坚定地捍卫法律的尊严,筑牢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通过司法审判活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普及宪法知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伟大的思想引领伟大的时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和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任务。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为这一目标任务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更为全面依法治国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立法、司法、执法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篇4】弘扬法治精神诗歌朗诵稿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从2020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了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到今天已经有四年的时间,每年都有新的节日主题,今年正值十九大举行后的宣传时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主题自然提上了议题。
于此期间,班上的团支书也积极开展了宪法学习班会——线上宪法知识竞赛,有奖竞答,不耽误宝贵的期末复习时间,同时也让同学们学习了宪法知识。活动共开展了两天,一次答题只需要短短20分钟,吸引了班上许多同学答题,活动效果良好,初步起到了在大学生中间宣传宪法知识、培养宪法意识的目的。
全社会学习宪法的气氛浓厚,网络上,街道中,都积极开设了宪法宣传活动。新华网就12月4日“宪法日”开展了“一起学宪法”活动,宣传了宪法如何保障你玩的基本权利,轻松活力又生动。相信全社会的人人在这次宪法日后,都会对宪法有更深层次的理解。
学校中,各色各样的活动也是琳琅满目。我也借着毛概作业的契机,和组员一起开展了关于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并了解我校大学生的宪法了解情况。本次活动通过调查法、数理统计法、分析归纳法等调研方法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共收集网上问卷214份。在调查希望学习接触的法律类型时,被调查者中的52%渴望了解,均超过了被调研人数的50%,可见宪法也是我们今后普法工作的重点区域。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较好,但在回答相关问题时,还是有不少同学答错,甚至部分题目正确率(只有两个选项)只有25%左右。当然这也跟我校大学生对我校现行不太满意,希望多形式的宣传有关。
总的来说,本次宪法日活动来说,从社会网络上,学校里,课堂上,班级中,还是切身体会了宪法宣传力度和社会全员的学习热情。本人也在此次活动中,收获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知识。
【篇5】弘扬法治精神诗歌朗诵稿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进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活动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思想深邃,立意高远,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前不久,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要问题,提出了“十一个坚持”,其中就包括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可以看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突出成就。
徒法不足以自行,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宪法只有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弘扬宪法精神,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弘扬宪法精神,必须明确和坚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弘扬宪法精神,要明确宪法的根本法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
弘扬宪法精神,必须明确宪法承担着对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和奋斗目标等事关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全局性问题作出规定的根本任务。我们要更好维护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权威地位,更好发挥宪法治国安邦总章程的作用,不断厚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塑造全社会的宪法信仰,夯实依宪治国的法治基石,凝聚共同奋斗的政治共识。
弘扬宪法精神,要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弘扬宪法精神,必须认识到宪法的实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方面事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都离不开宪法的保证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巨大成就,也无不闪耀着宪法精神的光辉。只有通过认真实施,将宪法精神付诸实践,才能发挥其强“根”固“本”的巨大作用。
弘扬宪法精神,要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尊严,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
当前,我国宪法实施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弘扬宪法精神,必须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从现实需要看,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尤需以宪法为遵循,更好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的系列重要论述,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关键和重点,涵盖了宪法内容的各个方面,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宪法理论体系,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思想武器,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在法治昌明的新时代、在前景广阔的未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必将激励着各行各业的人们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新作用、作出新贡献。
【篇6】弘扬法治精神诗歌朗诵稿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等这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去理解。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篇7】弘扬法治精神诗歌朗诵稿
按照总站党总支学习安排,我认真学习《宪法》方面的知识,现对学习后的心得,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自觉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同一般法律相比,有以下3个特点:第一,从地位看,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统一到哪里?统一到宪法。从法律体系内部来说,宪法是母亲,一般法律是子女,正如人们通常说的,宪法是"母法",一般法律是"子法",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二,从内容看,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宪法解决的是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带全局性、长期性、根本性的问题。一般法律只是解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问题。第三,从效力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里,"各政党"当然包括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宪法上述规定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是一致的。
二、自觉贯彻宪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的力度不断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化,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逐步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
一是行政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得过于原则化,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弹性很大,不好把握。有的法律、法规对一些政府机关的职责范围界定不清,管理职权划分模糊,有时产生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问题。
二是人治现象还较严重。由于受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思想以及计划经济时期"行政命令"工作方式的影响,有的人个人意志、长官意志、特权思想比较重,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行政权力的自觉性还不高,甚至仍存在着"权大于法、权重于法"的观念,自觉不自觉地出现"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的行为。加之部分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千方百计地拉关系、托熟人、找门路、找领导,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干部的长官意志、特权思想。
三是法治观念淡薄。一些机关干部片面认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是法定的执法机关,一般的政府部门不是执法机关,无所谓依法行政问题,对自己要求不严,从而导致行政行为的盲目性、随意性,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法等现象。
四是实用主义较为普遍。不少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采取实用主义的做法,对单位和个人有利的事情当仁不让,没有好处的事情拱手相让,以致出现互相推诿、行政执法不作为的现象,严重地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形象。
五是执法环境不宽松。由于社会关系网干扰较多,来自社会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纵横交错的关系网,无时无处不在严重地干扰着依法行政。致使许多本来并不复杂的事情,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也很明晰,但处理起来却很棘手,导致久拖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
六是执法监督不够有力。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仍很不完善,监督制约乏力,存在监督真空、盲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还未真正达到全方位的监督。
上述问题有的属于国家管理体制的问题,有的属于行政执法运作机制的问题,有的属于个人素质的问题。归根到底,我认为主要是宪法和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对于国家体制、管理机制以及法律、法规不完善问题,我们要有一种信念,即坚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向前推进,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现存的一些问题和难点一定会得到解决。而对我们每一位行政机关干部,一定要克服行政行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务必从强化自身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入手,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着眼,严格按照宪法的要求履行职责,自觉以宪法为准绳,把自己的从政行为纳入宪法和法律的轨道,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自己的努力实践和具体的行为,为依宪治国、依法行政做出积极贡献。
【篇8】弘扬法治精神诗歌朗诵稿
记得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虽然没被制裁,但其实已是违反法律的事件。比如说,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有一次,我们班有位同学发现自己一千二百块钱的生活费掉了,于是便给老师说,老师听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便马上和另外一个老师急忙地赶往了教室,说明了情况,便开始调查了。老师们首先便叫我们同桌互相交换检查书包和抽屉,结果下来还是没有,老师便又教育我们说:“拿别人钱的那位现在如果站起来承认了可能还会减轻你的错误,如果待会儿还不承认,那被我们查出来了,那事情可就严重了!”正当老师说完时,老便发现有一个同学的脸色突变,老师们见了一下便把那位同学请上了讲台。于是便开始审问她了,先那位同学还镇静自如,结果越到后面,她就越慌张,最后便不打自招了。……老师为此便语重心长地教育了他,这事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有时或许只是一时迷惑,却会让自己的命运出现另一个大转折点,让自己的`“画纸”沾上抹不去的黑点。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里,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的生活如此安定。在21世纪,全社会都提倡和谐发展。我认为,社会的和谐发展需要不断提高人们的素质,我们必须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立志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有时,犯罪只是一念之差。我们需要法律来止住将要上前跨出的这一步,也需要朋友拉住我们将要迈下的这一步而不是纵恿。但我们更需要一颗正直善良且坚定的心,指出一条踏实的成长道路,才不会迷失方向……
世界的美丽在于人们对规则、法律的遵守。为了让世界变得更美,让我们人人学法、懂法、守法。我们要时时谨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篇9】弘扬法治精神诗歌朗诵稿
放眼天山南北,自治区党委为各族人民清晰勾勒出法治新疆蓝图:“坚持依法治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如今,法治的力量正浸润人心,一场场依法治疆的生动实践正在新疆大地蓬勃展开,并向纵深推进。
依法治疆成全疆共识
2014年11月25日,新疆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号角吹响。这一天,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在审议通过《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后胜利闭幕。
新疆是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地区,许多问题相互交织、复杂敏感。只有坚持依法治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会有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社会问题的有力武器。依法治疆对于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上已然树起一座新的里程碑;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依法治疆方略,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新疆的具体体现。在2010年,自治区党委提出“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理念,并将其作为治疆理政的重要遵循。
我们欣喜地看到,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坚持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等严重犯罪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和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各族群众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这些举措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明确要求。在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进程中,自治区党委不仅有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还努力强化法治思维。以此为带动,全疆各地各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依法治疆不断取得新成效。
顶层谋划布局,全面部署发动。如今,新疆依法治疆实践不断探索,依法治疆步履铿锵有力。各族人民正在自治区党委的带领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自治区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依法治疆蹄疾而步稳
历史一再证明:越是维护稳定的任务艰巨,越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时期,越是要凸显依法治疆。而依法治疆,既要有正确的方向和原则,更需要统筹协调、务实推进。
2014年1月,自治区党委对法治新疆建设提出要求,并在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上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法治新疆建设纲要》着手起草。
2014年11月,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以此,法治新疆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事实表明: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以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己任,一直殚精竭虑地统筹谋划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工作。
2010年8月26日,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首次提出“一反两讲”理念。自此,“一反两讲”被自治区党委确定为维护新疆稳定工作的指导方针之一。结合实际,这几年新疆各地运用宣讲团、宣教队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一反两讲”宣传教育活动。
近几年,自治区党委紧锣密鼓地制定32条维稳措施、24个方面维稳硬招实招,开展“破团伙、打三非、严管理、强基础”等重点工作,尽可能地将各种犯罪活动消灭在未发之时。
2012年11月26日,自治区党委中心组十八大精神专题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要落实到八个方面时,提出“要落实到依法治区、以德治区、综合施策上来”的理念。这是依法治疆进入成熟阶段的一个标志。
“善弈者谋势”。现在,围绕《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中三大板块、十个部分的重大改革举措,各地各部门正认认真真讲法治、扎扎实实抓落实,严格责任,蹄疾而步稳地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实践。
依法治疆落地生根
依法治疆涉及面广,必须重点突破。从新疆实际出发走符合新疆区情特点的法治建设道路、提出“六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到围绕平安新疆建设、法治环境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推进依法治疆……近几年,一个个科学论断,一项项创新举措,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实践行动全面展开。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是新疆近年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有益举措。尤其是2012年,新疆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人民内部矛盾调处化解联动工作,成功调解近18万件各类纠纷;建立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防止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
作为自治区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内容,依法治疆包括立法、普法、行政执法等各环节。其中,普法是基础。近年来,全疆各地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如火如荼。各地自上而下层层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健全并落实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机制,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同时,广泛开展送法进工地、进厂矿、进车站、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送法活动,努力提高人们尊法守法的自觉性,法治的力量越来越浸润人心。
法治建设是一个地区走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新疆突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正确实施。各地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坚守公正司法底线,增强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现在,法治新疆建设,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在天山南北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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